现在一些做父母的不了解因果的道理,把他的子女作为他自我的一种延伸
现在一些做父母的不了解因果的道理,把他的子女作为他自我的一种延伸,所以就溺爱他的子女,对子女与生俱来的不好的东西不加以管束,甚至教育小孩去竞争,不能吃亏,不能上当,逐步地从小就养成了小孩好乐钱财、好贪便宜的习惯。以为占便宜、一切都占为己有,可以保住他的家业,让他家里的富贵可以保持多少代。他不知道正好适得其反,正好使他现世的业障会现前,未来的果报更不美妙。
你看看现在我们中国社会的小孩,确实很贪。在对美国的高中生和中国的高中生的问卷调查里面谈到,中国的高中生把权势和财富作为他人生追求的目标;美国的高中生还把真理和智慧作为排在前二名的价值目标。为什么中国社会的青少年有这样的价值观——追求权力和财富?这也是我们这个社会从小给他所灌输的东西,这很不美妙,这是不信三世因果的一个产物。现在的青少年一代都很世俗化,我看到一个材料:大一的学生一报到就去请那些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吃饭,想谋取学生会的一个小岗位。他都没有想到,到了大学怎么来完善自己的学问,却搞人际关系去了。说明从中学、高中开始他就有这种心理准备。哪能一报到就做这样的事情呢?我们念大学的时候比这个单纯得太多了,哪有这些事情。
所以我们要检讨我们对小孩的教育,家庭教育不好,社会教育又是注重知识技能,我们能培养出什么样的人才出来?谈起中国的教育,实际上我们要深刻检视,现在社会上的有识人士也在思惟这些问题。我们站在佛法的角度,要让小孩能够吃亏,吃亏是福,要帮助一切人,不能给同学解答一个数学题,都要同学的钱,五块钱解答一题,十块钱解答一题,这样会很麻烦的。缺乏因果教育的人,就怕吃亏,处处想占便宜,这就间接地给国家社会造成了无限的负面影响,这种小孩长大了可麻烦了。
这里印祖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因果是真实不虚的。隋朝代州有一位大富人叫赵良相,家资巨万,他有两个儿子,长子叫赵孟,次子叫赵盈。赵盈很强,赵孟很弱。就是弟弟强,哥哥弱。他的父亲在命终的时候,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两个儿子。赵孟是长子,得到的略微多一些,分到的田地也可能好一点,但基本上也是平分的。等到父亲赵良相死了之后,做弟弟的赵盈,凭着他的强势,就把他兄长的家产全部霸占过来了,只给赵孟一间很简陋的屋子。赵孟家产都没有了,田地也没有了,就靠卖劳动力来过活。出现这个情况,就因为赵盈占便宜,霸占了哥哥的产业。没有过多久,赵盈就去世了。刚强者不得其死。他死了到哪儿去呢?就到赵孟家做儿子去了。你想想这不是吃亏了嘛?他原来很富裕,结果到很穷的赵孟家做儿子去了,转而他贫贱了,给赵孟做儿子,叫赵环。以后赵孟死了,又生到了赵盈家,给赵盈的儿子做儿子,就成了赵盈的孙子了,叫赵先。原来他前一世很贫贱,结果到赵盈这个很富贵的家庭来,他就享福了。他享的福是什么福?享他原来应该享的福。等他长大了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赵孟家就更贫困了,赵盈家就更富裕了,以至于赵孟家的儿子赵环就不得不给赵先去做仆人,靠给他做佣人来生存。这就是马太效应了:你越有的越要给你,越没有的越要剥夺。这两家贫富这么悬殊,原来祖上都是亲兄弟,赵环已经下贱到了做佣人的程度。他有一天听到他的寡母说:哎呀,你看看你活到这个份上,都是因为赵盈家霸占了我们家的产业,才使得你这么贫穷,给人家做奴隶,那不是太羞耻了吗?这个寡母就是赵孟的妻子,她说出了这个原因。赵环于是就很怀恨:我祖上本来很有家产的,被他家霸占去了。所以就怀着要杀赵先的心。
到了隋朝开皇初,赵先这个人是比较文弱的,还信佛。他想朝五台山,就把佣人赵环带上,随身伺候。赵环也就跟着赵先去了。他早就怀着要杀赵先的心了,所以到了五台山空旷无人的地方,他就把刀拔出来,对赵先说:你的祖父和我的父亲原来是亲兄弟,是你的祖父霸占了我家的产业,以至于我现在这么贫穷,给你做仆人。你还能忍心吗?我今天就要把你杀死。赵先一看这个架势就很害怕,赶紧逃命,赵环就拿着刀在后面追。赵先看到不远的地方有一个草庵,赶紧跑到草庵里面去。赵环也拿着刀追来了。草庵里面有一个老和尚,老和尚看到赵环拿刀来,说:你想干什么?赵环说:我要杀我的怨家。老和尚听了大笑:你先不要杀,你先坐下来,我来让你们知道是什么样的因缘果报。就拿了两颗药丸子,一个人给一颗,让他们用茶水把药丸子喝下去。这两个人喝完之后就睡着了,做梦。在梦中那个药丸子就把他们的前因后果都展示出来。这两个人一醒过来,如梦初醒,忽然回忆到前尘往事,这时候就感动了,非常惭愧,非常伤心。老和尚说:赵环,你的前身就是赵盈,你前身把你的哥哥的产业都霸占了,所以你今生转为贫贱之身,一方面你要把原来的产业交还给赵孟,另一方面你造了恶业连你本来的那份都没有了,所以讨便宜就是吃亏,这亏是你招来的。赵先的前身是赵孟,他到你家来继承财产,是继承他父亲给他的产业,是理所当然的。这两个人一听都没话可说,因果真实不虚啊。这两个人也都很有善根,就干脆出家,跟着老和尚做徒弟,修行去了,后来都得到了善终。这是《清凉山志》记载的一个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