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帐号:
  • 密码:
  • 注册

站内搜索
  • 起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关 健 字:

雍和宫等著名宗教场所 本月起试点禁止烧高香返回

2014-03-07 12:06:58 来源:弘法寺 浏览量:1808
导读:

  深圳佛教新闻网讯 昨天,国家旅游局发布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为了规范宗教场所安全烧香,提出禁止烧高香、成把烧香和在店堂内等禁火区烧香的要求。本月起在九华山、峨眉山等著名宗教旅游...

  深圳佛教新闻网讯 昨天,国家旅游局发布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为了规范宗教场所安全烧香,提出禁止烧高香、成把烧香和在店堂内等禁火区烧香的要求。本月起在九华山、峨眉山等著名宗教旅游场所开展文明燃香试点。

  国家旅游局提出,部分宗教旅游场所对燃香活动管理力度不够,对当地寺院宫观、旅游景区的文化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安全隐患和事故时有发生。有的强拉或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花高价烧高香,扰乱了宗教旅游场所秩序,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因此,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是引导旅游发展、文化传承、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式的具体措施之一。

  全国将指导建立和落实香烛明火、消防安全、文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明确燃香点必须设专人管理,禁止烧高香、成把烧香和在殿堂内等禁火区烧香的要求。对燃香活动管理不规范的宗教活动场所,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该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未经依法登记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寺观设立燃香点的,由宗教事务部门牵头予以取缔。

  文明燃香试点将在九华山、峨眉山、普陀山、五台山、雍和宫、寒山寺、灵隐寺、少林寺、灵山景区、武当山等著名宗教旅游场所开展。据悉,此次专项工作自2009年5月开始至9月结束。(稿源:北京青年报)

推荐阅读
印顺大和尚致唁电悼念成刚长老
惊悉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吉林省佛教协会会长、长春市佛教协会...更多
本焕学院全体师生共同学习《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2016年6月1日,为贯彻国家宗教精神,响应党的号召,经中国...更多

弘法网 2005-2022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49210号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粤(2002)0000098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1090号
主办单位:深圳市佛教协会 罗湖区佛教协会 深圳弘法寺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仙湖植物园内弘法寺
电话:0755-25179580        邮箱: nhfjwh@vip.163.com(南海佛教)
广东省深圳市莲塘仙湖弘法寺 0755-25737095(客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