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佛教新闻网讯:2009年7月3日,湖北省民宗委召开宗教事务方面网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会议,会议下发了《关于做好网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通知》,湖北省民宗委副主任邓汉光就进一步做好宗教事务方面网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讲话。
按照湖北省政府和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根据湖北省监察厅《关于做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正式运行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湖北省民宗委实际,确定有13项行政许可、5项非行政许可开展网上行政审批,并被纳入省监察厅电子监察范围。
邓汉光在讲话中指出,各地要全面做好网上宗教事务方面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网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宗教事务方面网上行政审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是加强对宗教事务方面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规范宗教事务方面行政执法行为的需要;是全面推进机关信息化,加快机关电子政务建设的需要。各地宗教事务部门和省属各宗教团体要高度重视网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网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严格程序申报。凡是涉及到宗教事务方面的行政审批,都要按照《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规定的申请材料目录进行申报,做到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全面真实,公文格式规范,各项措施可行,符合法定形式。三是要进入行政审批窗口申请并通过网上全程运转审批。自《通知》下发后,所有行政审批项目一律进行省民宗委行政审批窗口,进入省民宗委行政审批窗口的行政审批项目,除涉密项目外,一律通过网上全程运转审批,接受省监察厅对网上行政审批实施全过程监督检查。四是要严格纪律。坚持杜绝巧立名目乱收费,借机敛财等现象。
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委(局)主任(局长),省属各宗教团体会长(主席)、秘书长(总干事),以及省民宗委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共7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