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立”与“其大”
在本文中,巨赞法师用他的睿智对《孟子-告子》篇中“先立乎其大者”的意义作了不同于以往的解释,认为“就是要我们利用思考的本能,确定一个崇高伟大的目标,做日常行为的依据而已。”“大”者,就是“最伟大的理想”(页931);“自觉的献身”就是“立”,“能立,才能成其所谓‘大’”(页932)。怎么样才能“立”起来呢?他举例明朝大忠臣于谦等人坚贞不拔的英雄气概,引用《梁高僧传》卷十二中释法进“割肉救民”的胸襟与无畏精神,认为只有这样才能“立乎其大”:“尊重自己,不怕艰苦,不贪小利,才能立得稳,立得久,才能显得出肝胆、胸襟和担当来。”“要把整个生命投入全宇宙的滚滚洪流之中,以开发其无穷尽的宝藏,而争取自他物我的欣和无间。菩萨行是从这里出发的,也只有这样才能说得上肝胆。”(934)
巨赞法师认为,担当、胸襟、肝胆,其实都可以包含在“血性”两个字中。他引用宋佛印了元禅师“三世诸佛,无非有血性的汉子”之名言,认为“有血性的汉子,不愿意随俗俯仰,空过一生,纵使没有读过书,不识一个字,也有胸襟。有血性的汉子,以遮遮掩掩、将将就就为可耻,故有肝胆。有血性的汉子,不把自己看得太起码,乃有担当。”“所谓血性,实在就是人性,人之所以为人者在此。我们从这里立定脚跟,成佛作祖,绰绰有余。”(935)他说,法显、玄奘、鉴真、义净等大师,就是这种有血性的汉子。这样的有血性的汉子,才能“立”!
接着,巨赞法师诠释了他心中的“大”。他引用《法华经-方便品》中“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借用理学家张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四句话,演绎出极为精辟的“大”义来:
为天地立心的心字,作中心解,也就是从客观存在的天地之中,找出普遍的真理出来,作为中心思想的意思。用这个中心思想,给人民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使大家走上正当的生活之道,就是为生民立命。这个客观真理既然是普遍的,我们能发现,以前的人也一定有发现的。以前的人发现在前,对我们有启发作用,我们发现在后,对前人有扩充的作用,这叫做为往圣继绝学。假定把这个真理维持不坠,并且使他日益光明,则天下万世,不复再有压迫、纷争、剥削、战斗,以及黑暗、愚蠢、尔虞我诈的事情,此之为开万世太平之业。照这样说来,我们的责任是非常重大的,所以不妨拿来作为“大事因缘”的注解。(935)
随后,他充满激情的提出:
那么,一个真正的佛教徒,应该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胸襟和担当。把这个胸襟和担当,与共产党所谓最伟大的理想相比较,似乎并无冲突。佛教同仁们,我们在这时候,谈信佛,谈改造佛教,决非单是为了佛教,而是通过我们对于佛教的确切认识,和真实信仰,要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佛教同仁们,我们应该使这个最伟大的理想付之实现,不能草草地混过一生,就算了事。(页936)
最后,巨赞法师针对当时佛教界人士存在“先立乎其小者”的现象,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而我们佛教徒呢?大都躲在墙角落里,颤巍巍地修他个人的行,碰上什么困难,只是磕头碰脑求菩萨感应。同时,我又感觉着佛教界里有下列两桩大毛病:一、愈是讲修行的人,心量愈小,有时简直连一点起码的同情心都没有。二、不讲修行或乱讲修行的人,则肆无忌惮,连一点羞恶是非之心都没有。这怎么能谈得上胸襟、肝胆和担当。佛门淡薄,自此而来。我们佛教假定还是这样淡薄下去,不要几年,就会归于天然淘汰,用不着人家费力来打倒。所以我们现在如果要续佛慧命的话,先要把这个已经淡薄了的门庭充实起来,庄严起来,否则决无希望。从什么地方充实起来、庄严起来呢?‘先立乎其大者’!”至于什么是他所说的“淡薄”呢?巨赞法师的意思,是指佛教的真精神、真面目,被“掺杂附会”之后,被掩盖着了,让世人看到的、用到的,只是一个“空壳子”而已。“空壳子里不能满足英雄豪杰的要求的,所以称之为淡薄。”(936-937)
巨赞大师苦口婆心的论述佛教信仰问题,揭示佛教本来的精神,根本在于他要匡正佛教时弊,推动佛教徒走上服务现实,跟上时代步伐,使佛教不至于变成脱离社会脱离世间而成为个人消极避世、迷信无能、昏聩度日的工具。他极力反对流行的“返本还源论”,其目的也就在于警醒佛教徒要敢于在改造现实中不断的完善自己不断的完善人生不断的完善社会。他说:
又真如或真心既是宇宙发展的总规律,绝对不变的,并且可以说他是清净的。同时,谈到宇宙发展的过程也离不开总规律,所以迷妄通过戒定慧、六度、四摄,以及三十七道品、四谛、十二缘起等等的实践而逐渐净化,也离不开真如。从这个意义上说,真如是一切功德之母,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及无漏种。因此,从众生到成佛,是迷妄通过实践,逐渐净化逐渐进步到达顶点的过程,而不是还原为原来的样子。……因此,从众生到成佛的过程当中,充满着无比的积极精神,和依靠自己的力量不断创新进步的坚强毅力。
就主题而言,巨赞法师的论述已经很明确了。如果要用现今的话语概括,不妨这样的表述:面对社会现实的境遇,佛教徒首先要志存高远,有胸襟、有肝胆、有担当,做有血性的人,所谓“先立”,亦有“自立”之意;能够用佛法真理,化导人心,纯正生命,奉献社会,所谓“其大”,即有“立人”之味。这不正是近现代以来人间佛教的精神本色与信仰价值吗?
二、“立本”之“三性”
巨赞法师不仅是针对佛教信仰者个人的,也是针对佛教信仰群体的,其“立”其“大”,实际上应当成为当今中国佛教生存与发展之本。而这样的根本精神,是需要佛教界在信仰实践中去落实的去彰显的,也就是最终需要转化成每一位信仰者的信仰行为的。
信仰行为即是信仰实践,是信仰者在信仰观念主导下的行为活动,是信仰感情与信仰态度的具体表现。这是一种信仰最终的决定因素。其实,人类社会物质的、精神的生活都是信仰行为的结果。一种信仰的社会价值,都是取决于信仰行为的有无价值以及价值的大小。信仰的有价值行为,表现出多种形式。但是,不论信仰者有多少个体差异,行为环境有多大不同,而信仰行为必须具有以下“三性”:
第一、精神品位的超越性。
信仰要有超凡脱俗的品质。生命何去何从,生存的理想形态和生命的最终价值是什么,时时萦绕着人们的心灵。人具有普通生物的本性,要满足其生存所需的基本物质生活要求,追求较好的或者更高的生活状态,也是自然的、无可厚非的。但这还远不能作为人生、更不能作为社会整体的终极理想。信仰在本质上的一个突出的特性就是它的超越性,即信仰将从物质世界提升到精神世界,从现实世界提升到理想世界,从事实存在提升到价值存在。信仰使人从自然生存状态、世俗生活中解脱出来,形成一种不同于物质需求的趋向。在这种与世俗物质利益追求迥异的精神追求中,人们感觉到一种超越世俗、超越自身的精神满足。一个超越物质、超越凡俗、超越个人的终极目标,才是信仰者的追求对象和人生目的。一般说来,这一目标越是具有普遍性、无限性、永恒性,就越发具有吸引力,就越发容易激发信徒们神圣的、高尚的的感情,因而迸发出全部的生命活力,去创造出人间奇迹和持久的事业。
“超越”精神是佛教最显著的特点。超越包括对“外在追求”与“内在追求”的双重超越,是要打破一切形式的、执著的、分别的束缚,达到一种真如自然的境界。所以,一般认为佛教、特别是中国佛教特质的禅宗就是以“内在超越”为特征的,“所追求的是瞬间永恒的涅槃境界,超越‘自我’而成‘佛’”。这是佛教出世清净的品格。佛教的超越精神不只是对个人安身立命的生存意识的超越,对人类现有生存方式的超越,更重要的是对二元对立的逻辑思维方式的超越。它不是以心灵安宁和以创造性思维为满足的有限超越,是以觉悟大千世界本真而驰骋于各种对立之中,更重视自心认同、人性陶冶和道德淳化的无限超越。这种超越决不是为了脱离现实社会生活,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出尘”之姿,只是对佛教超越精神的曲解、歧变,那种清心寡欲的“修行”之态,算是在超越精神的激励之下的处世态度。可见,超越的宗教品格来自于对信仰价值趋向的恰当定位,在现代社会就是应当突出佛教的主体意识和独立地位。
终极关怀是佛教超越精神的核心内容。终极关怀是任何宗教的最基本特质,是宗教发挥持久魅力的根本所在,是宗教信仰的精神内核。著名学者王雷泉先生认为,宗教不解决任何人生、社会的实用问题,宗教是解决人生终极问题的。人兼具动物性、社会性和超越性,可以下堕为畜生,也可以提升为圣贤,而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人有永不满足的精神追求,不断地超越自己的自然、社会层面,使相对、有限、有缺陷的存在趋向绝对、永恒、完美。对社会来讲,宗教提供了一种宣泄和解毒机制,从而维护着社会安定和精神生态平衡;所以,宗教不仅是个人的精神家园,也是整个社会的精神公园。宗教的超越性给人生和社会提供了终极的价值标准,无用之用才是大用。所言极是!
第二、具体行为的能动性。
人类不同于其他动物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这是人类自主自立的关键因素。只有行为的能动性,才会有精神的自主。一种信仰,正是在精神自主的体验中,才会使自身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得到肯定与承认。然而,不少人的信仰活动却是消极的、惰性的、僵化的。要么只是等候外力的或者是“神力的”救度,不愿也不敢去争取自度自救,醉心于苍白无力的表面活动,甚至是封建迷信活动;要么只是在迫不得已的压力下,临时地应酬,随波逐流而且自甘末流,毫无鲜明的个性而混同一般;要么故步自封,面对变化万千的现实,仍然生搬硬套,自甘淘汰;……诸如此类,使信仰活动失去了鲜活的时代色彩与生机,原本因缘随顺、时节常新的观念、思想,变成一潭死水,变成供人观瞻的木乃伊,供人谈笑玩味的化石标本。这固然也可以引发幽思,但与现实、未来的距离也越拉越远。当一种信仰活动远离生机勃勃的绿色时,生命的衰竭还远吗?
我们每个人都同时生活在两个世界之中,即内心世界和外部世界。内心世界是用艺术、文化价值观和宗教信仰表达精神目标的世界。外部世界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技术、手段等综合表达物质目标的世界。无论我们的文化、价值观、信仰等内心世界有什么不同,我们都要面对共同生活的物质世界。当然,佛教所讲的“世间”,不是单指所谓的“物质世界”,而是当前的两种世界综合构成的“现实世界”,面对的是个体和群体的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佛教的“出世间”,不是离开这个世界到什么一个缥缈的空间去,即“人间净土”。不完美的世间转化成美满的世间,就是佛教所谓的“净土”。因此,佛教立足在当前的世间改造与转化上。因此,佛教徒的理想着眼于积极的入世修行上。而佛教寺院中住持正法的僧众是佛教实现入世修行的领路人。
历史上相当长的时间内,佛教远避山林,或者身居闹市而闭关自守,基本上处于现实社会的边缘。而且,佛教信仰活动也基本上是为了送死度鬼的仪式,缺乏济世度人的活力,生命力大致趋于萎缩状态。这除了封建社会专制制度的钳制原因之外,佛教缺乏顺导世俗的胆略,应该是重要的内因。
寺院是佛教活动的中心,是信仰理念展现和发挥的枢纽,是修行实践和社会教化的基地,是反映佛教面貌的一面镜子,是了解佛教精神的一个窗口,是佛教荣辱兴衰的一种象征。因此,寺院的社会价值不应仅仅只在于其艺术形式的多么壮美,而主要在于其精神内涵的更加崇高,在于其价值取向的积极意义。所以,寺院不但是佛教活动的物质载体,而且更是佛教信仰的精神实体,其信仰建设才是根本。
正法理念的确立,特指寺院信仰活动要突出体现佛教信仰的主体精神,反映出佛教积极的精神风尚。佛教的产生、发展、变化,都与一定的社会历史、民族文化密切相关,都是在不断地调整、适应其生存环境,因而,其中存在一些有违于佛法根本精神的现象,诸如具有封建迷信特点的民俗习惯,是不足为奇的;但是,它终究不是应该弘扬和发展下去的,而是要逐渐淡化并最终抛弃的,至少不应该成为寺院信仰活动的主要内容,更不能成为寺院和某些人赖以生存或攫取钱财的手段。长此以往,不仅有损于佛教的形象,而且会根本动摇佛教在社会上的存在。正法理念的实践者首先就是僧宝,通过他们的切实教化和影响,在广大信徒中发扬光大。身体力行而切合正法,发挥积极的利世度人的菩萨心行,从而树立起崇高的人格形象,这应是广大佛教信徒必须具有的基本素质和理想信念。这正是大乘佛教的精神特征。
第三、 实际效益的普世性。
这是验证信仰行为有害有益的社会标准。当然,一种信仰开始的表现形式是个人的生命形态的选择,个人的信仰也重在内心的真实体验。但是,信仰行为的结果就不单单是个人所能选择和自主的,它已经变成社会的了。社会是信仰行为结果和影响的最终评判者。因此,任何一种信仰行为的实行,都必须具有社会责任心,应高瞻远瞩,自觉地把自己的行为纳入社会规范之中,自觉地考虑信仰行为所发挥的社会效益。古人所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以及“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等,就是反映了有志者放眼天下的情怀及信仰追求。孤芳自赏者,不可能有利益群生的豪情;悲观自闭者,不可能有拔苦与乐的智慧;自私自利者,不可能有转凡成圣的希望。慈悲为怀,普利众生,应该是高尚的信仰行为所踏踏实实去作的事。j
正如弗罗姆在《为自己的人》(页184,三联书店,1988年版)中所说的一样,“过去反对信仰,是为了解脱精神枷锁,是反对非理性的东西;它表现了人对理性的信仰,表达了人根据自由、平等、博爱原则建立一种新的社会秩序的能力。今日缺乏信仰则表现了人的极度混乱和绝望。”缺乏对生命和自身人生价值的深刻认识与体验,没有最高的理想追求和精神信仰,从“什么都不信”到“什么都信”,从绝对的自我(自私自利)到自我的最终消失(丧失人格),“下堕为畜生”,乃至精神迷乱。——这已经是当代社会的通病了。
未来社会,特别是在现代化发达的都市里,人类的生活方式将越来越信息化、自动化,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将给人充裕的闲暇和空间。但是,其结果是人类越来越生活在“虚拟”的人造世界里,随着空间距离的“贴近”,活生生的心灵将被“机械化”,精神空间却要“壅塞”。这样,人将在人造的世界里被奴役或异化的可能性,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大。人在自己制造的幻觉里“孤独的狂欢”!‚因此,人类需要重新构筑精神家园,来确立生命的价值和生存的意义。所谓精神家园,是精神和心灵始终离不开的依托,是超越物质层面上的坚定不移的精神追求的目标和人生努力的方向,失去了它就使人生漂泊无住、迷失沉沦。在宗教,它就是终极目标、终极关怀。终极目标是社会群体伦理生活的根,它赋予生活方式、理想追求的价值意义,使社会道德行为成为个人自发的、主动的、神圣的、持久的、美好的、无限的,而且让道德行为者超越世俗、超脱人生。
佛教从对现实社会人生的现状考察开始,探究并引导人们去直接体验、彻悟人生万象的实质,然后树立涅槃寂静与大乘般若的终极理想,来印证生命的最高价值。为众生构筑美好的精神家园,赋予最高的价值理念,是佛教信仰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