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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同意赋予林区寺院土地使用权返回

2014-03-08 14:50:04 来源:弘法寺 浏览量:1310

  深圳佛教网讯:据《曼谷邮报》2009年11月20日报道,泰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Suwit Khunkitti在他的林区僧侣搬迁计划遭到严重抗议后,决定放弃他的计划,允许生活在森林土地上的6000余座寺院的僧侣继续合法地在林区生活。

  Suwit于19日表示,政府同意赋予林区僧侣土地使用权,并将于下月初在Nakhon Ratchasima省的Khao Yai国家公园将土地使用权交付给6038所林区寺院。他表示,在和泰国宗教事务部进行商讨后,政府同意赋予现存林区寺院土地使用权,条件是他们不得扩张寺院面积、还要保护森林,任何违背这些条件的寺院,都会被撤销土地使用权。同时,他也表示,自此以后,林区内不得再建寺院。

  泰国皇家森林部副部长Sunan Arunnopparat表示,官方将会丈量寺院土地面积以确保寺院没有增扩寺院面积。

  据悉,泰国全国共有林区寺院6038座,其中4200座皆位于封禁林内,只有1999座寺院依法获得了土地使用权。林区寺院的大部分都位于泰国东北部Loei、Khon Kaen和 Udon Thani等省份。Suwit部长担忧,随着寺院僧侣数量的增多,会危害林区生态体系,因此提出林区寺院僧侣搬迁计划。虽然寺院僧侣搬迁后在僧侣的严重抗议中被迫放弃,但Suwit部长却仍然坚持他的另一项富有争议的计划——在Nakhon Ratchasima省2万Rai(Rai,泰国计量单位)的森林土地上修建世界佛教中心。Suwit部长表示他会在土地使用获得批准的仪式上启动该中心建设的捐助活动。(编译: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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