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法寺佛学院是经国家宗教局批准,直属于中国佛教协会,与北京大学共建的全国性高等佛学院。学院创办于2010年,由佛门泰斗本焕长老衣钵弟子、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深圳弘法寺方丈、尼泊尔中华寺方丈上印下顺大和尚任院长。学院以“正信、实修、悲智、行愿”为校训,努力营造“以戒为师、学修一体”的优良道风,立足国内、面向国际,建设成为四年制大学本科的汉语系高级佛教院校。
弘法寺佛学院培训部是弘法寺佛学院教学组织的有机组成部分,为辅助和扩展完备佛学院弘法体系而设立。中心目前成功开设一系列居士培训课程,取得了可喜的培训效果。应广大信众的强烈要求,现开办第六期居士初级培训班。
一、培训宗旨及目标
居士初级培训班以初学佛者入门的三皈依为核心,使初学者建立佛法僧三宝和因果的信仰。学习佛门礼仪,深入体验佛教生活,掌握正确修行方法。
二、培训对象及学制
学期21天,全日制修学,限额33名,招生对象为年龄18周岁—65岁、身心健康、 信仰佛教的居士信众。
三、授课时间
2013年9月23日—10月13日
四、授课地点
弘法寺弘法禅修中心 地址:深圳罗湖区大望弘法禅修中心
五、报名及录取
(一)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
到弘法寺佛学院培训部办公室(弘法大楼前楼A605)填写《居士初级培训班报名申请表》。
2. 网络报名
登录弘法寺网站(网页右上角“法务公告”栏内)下载《招生报名申请表》,填写后发送到弘法寺佛学院培训部电子邮箱(hongfasipeixun@sina.cn)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即日—9月19日(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三)录取时间
9月20日—21日进行电话通知,请报名居士保持手机畅通。
(四)咨询电话
弘法寺佛学院培训部 潘居士 13510691319
李居士 0755—25179573
六、报名须知
1. 凡经审核录取的学员,弘法寺免费提供食宿及学习资料;
2. 学员须严格遵行学院规章及常住规矩,发心用功修学,不得半途退学。培训期间,一律素食;
3. 如师兄发心做义工,请与办公室联系;
4. 不遵守各项规约者,经三次劝阻无效,取消参加资格;
5. 学员学习期满后,学院统一组织对学员进行结业考核。理论课开卷笔试,实修课实际考核。通过考核者,学院为其颁发培训证书,结业成绩优异者可优先升入佛法修学中级进阶班及高级实修班。
七、报到须知
1. 报到时间:2013年9月22日(周日)9:00—18:00
2. 报到地点:弘法寺佛学院培训部办公室(弘法寺•弘法大楼前楼A605)
3. 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及皈依证、两寸红底照片3张、海青(缦衣)、弘法寺修道服(可在现场请)、黑布鞋及个人换洗衣物、洗漱用品、水杯。尚未皈依者,请提前与办公室联系。
4. 温馨提示:仙湖植物园园内大巴运营时间为8:00—18:00,周日香客众多,请报到学员提前出发。
附件:
1、 弘法寺佛学院居士初级培训班招生报名申请表
弘法寺佛学院培训部
二○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