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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弘法寺佛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返回

2013-12-25 10:17:55 来源:弘法寺 浏览量:31455
导读:

弘法寺佛学院是经国家宗教局批准,直属于中国佛教协会,与北京大学共建的全国性高等佛学院。学院创办于2010年,由佛门泰斗本焕长老亲任院长,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深圳弘法寺方丈、尼泊尔中华寺方丈印顺大和尚任常务...

弘法寺佛学院是经国家宗教局批准,直属于中国佛教协会,与北京大学共建的全国性高等佛学院。学院创办于2010年,由佛门泰斗本焕长老亲任院长,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深圳弘法寺方丈、尼泊尔中华寺方丈印顺大和尚任常务副院长。现有第一届本科生80人,专业教师15人。学院自2011年9月29日正式开学以来,广受教内外关注,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有序。目前,学院又与泰国朱拉隆功大学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书。学院以“正信、实修、悲智、行愿”为校训,努力营造“以戒为师、学修一体”的优良道风,立足国内、面向国际,建设成为四年制大学本科的汉语系高级佛教院校。


一、培养目标与专业设置


学院以培养爱国爱教,遵纪守法,信仰虔诚,佛学基础扎实,人文修养全面,熟悉各种佛教仪轨,善于寺院管理,能够对外弘法交流、推广和传播佛教文化的研究型实用型人才为基本目标。


弘法寺佛学院的教学体系,设置四个专业方向:


1.禅学专业,以禅宗为主,会通、兼容南传禅法等其他禅修方法,教学方式以丛林参修为主;重点学习传统的禅法,研读禅门公案。


2.净土专业,劝修念佛法门,研究净土经典及净宗历史。


3.佛教艺术专业,以研究和学习佛教音乐为主,兼及书法、绘画、建筑、造像、壁画、和茶道等传统文化艺术,倡导佛学教育的艺术化。


4.传播学专业,要求学生熟练掌握现代传媒技术,包括摄影、录像、制片,以及报刊编辑和图书出版等,能以现代社会喜闻乐见的形式弘扬佛法。


二、学制与招生名额


1、弘法寺佛学院所有专业学制4年。前两年实行宽口径的通识教育,后两年按专业进行分流培养,以多种形式完成专业领域的学习,完成学业者颁发弘法寺佛学院本科毕业证书。


2、招收总人数100人。


3、品学兼优者可被选送到北京大学、泰国朱拉隆功大学进修硕士研究生学历课程。


三、招生范围与对象


(一)招生范围:面向全国(包括港澳台)招生,只招男生。


(二)招生对象:


1、出家众


(1)爱国爱教的出家青年僧人。


(2)具有中级佛学院毕业或高中毕业以上及同等文化程度,经过一定时间的出家考验,信仰坚定,品学兼优,志愿从事佛教事业的青年僧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佛教艺术专业年龄可适当放宽。


(4) 无婚姻或恋爱关系;无犯罪记录。


(5)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严重残疾,无精神病史及其它传染病(含奥抗阳性)。


2、在家众


(1)有佛教信仰或对佛教文化事业有爱好的青年。


(2)具有高中(及相当于高中)以上学历。


(3)年龄18—35周岁,未婚,无犯罪记录。


(4)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严重残疾,无精神病史及其它传染病(含奥抗阳性)


四、报考办法与手续


1、凡符合本院招生条件者,均可报名。


2、报考办法:


(1)报考者将招生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5张红底2寸脱帽僧装(出家众)、正装(在家众)近照以快件形式函寄本院。


(2)或将以上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hfsfxy@yeah。net。(电子照片1张)


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发给准考证。


3、入学考试科目(共3门):


①佛学基础,主要参考书目:印顺导师《佛法概论》。


②文化基础,高中阶段的中国历史、地理、语文。


③英语基础,出家众录取时作为参考,不计入总成绩。在家众计入总成绩。主要参考书目:《新概念英语》第一、第二册。


出家众、在家众入学考试形式和科目相同,但试题难易程度有别。以上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90分钟,试题基本结构,请参考附件2“弘法寺佛学院入学考试样题”。


4、报考期间各项费用自理。


5、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止。


6、考试时间拟于4月上旬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录取与入学


1、录取考生,原则上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具有较大培养潜力的考生可以破格录取。


2、录取通知书由本院直接寄给本人。凭录取通知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3、被通知录取者应持如下有关证明,按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到:(1)录取通知书。(2)身份证。(3)5张脱帽装近照(红底)。


4、凡录取的学生,来院路费(不包括飞机票、卧铺票)凭相关票据,入学后到学院办公室报销。


5、按公安部门规定,入学新生不迁户口。


6、入学时,一律着装整齐,出家众携带符合教规的衣物及生活用具。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学。


1、入学时,经体检不合格者。


2、入学后有重大违纪行为或犯戒行为者。


3、入学后患重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等不能正常学习者。


七、在学期间生活待遇 


1、学生在校期间,免学杂费,食宿由学院免费提供,学院按规定,给出家众每月发一定的单资,给在家众发助学金; 


2、学院按规定给出家众发给一定数量的僧服;


3、学院定期为学生发放基本的生活用品。


八、毕业后去向


1、原则上以学生自择寺院或佛教组织为主,对于解行双修,各方面考核优异者,可视情况推荐到相关寺院和佛教组织工作。


2、毕业生可报考本院研究生,符合相关条件者可申请攻读北京大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或推荐到海外相关院校深造。


九、本《招生简章》可在地方寺庙和佛教组织范围内张贴。


十、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归弘法寺佛学院。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仙湖植物园内弘法寺佛学院招生办。


邮编:518004


电话:0755—25179578


电子邮箱:hfsfxy@yeah。net


联系人: 


张海龙   13302959118


能悟法师  13599510491


官道华   1860120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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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深圳市佛教协会 罗湖区佛教协会 深圳弘法寺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仙湖植物园内弘法寺
电话:0755-25179580        邮箱: nhfjwh@vip.163.com(南海佛教)
广东省深圳市莲塘仙湖弘法寺 0755-25737095(客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