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帐号:
  • 密码:
  • 注册

政策法规
    站内搜索
    • 起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关 健 字:

    定了!党中央机构将有这些重磅调整返回

    2018-03-22 09:42:39 来源:弘法寺 浏览量:44291
    导读: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其中,党中央机构改革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


      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


      2、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3、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

      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署。


      4、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


      5、组建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教育部。


      6、组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不再保留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7、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将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的职责整合,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8、组建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不再保留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编译局。


      9、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0、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公务员局。


      11、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


      12、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电影工作。


      13、中央统战部统一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14、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宗教工作。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宗教事务局。


      15、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16、优化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7、不再设立中央维护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

      有关职责交由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承担。


      18、不再设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有关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承担。


      19、不再设立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有关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承担。


      20、将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


      关于宗教管理的改革方案


      为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统筹统战和宗教等资源力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将国家宗教事务局并入中央统战部。中央统战部对外保留国家宗教事务局牌子。


      调整后,中央统战部在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宗教工作,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等。


      来源:新华社、人民日报客户端


    推荐阅读
    
    弘法网 2005-2022 ©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49210号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粤(2002)0000098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1090号
    主办单位:深圳市佛教协会 罗湖区佛教协会 深圳弘法寺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仙湖植物园内弘法寺
    电话:0755-25179580        邮箱: nhfjwh@vip.163.com(南海佛教)
    广东省深圳市莲塘仙湖弘法寺 0755-25737095(客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