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发展,“长寿而不健康”等问题日益突出。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当前我国2.6亿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中有超过4000万失能群体、1500万失智群体,老年慢性病患者已达1.9亿人,老年介护需求大幅上升。虽然,我国已在49个城市、面向1.45亿人群开展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并带动以失能失智老年人为服务对象的老年介护行业迎来重大发展机遇期;但是,基于我国老龄化所呈现出的数量多、速度快、差异大、任务重这一形势和特点,针对老年群体的长期护理,问题依然突出。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发展,“长寿而不健康”等问题日益突出。国家卫健委数据显示,当前我国2.6亿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中有超过4000万失能群体、1500万失智群体,老年慢性病患者已达1.9亿人,老年介护需求大幅上升。虽然,我国已在49个城市、面向1.45亿人群开展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并带动以失能失智老年人为服务对象的老年介护行业迎来重大发展机遇期;但是,基于我国老龄化所呈现出的数量多、速度快、差异大、任务重这一形势和特点,针对老年群体的长期护理,问题依然突出。
对此,在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印顺针对我国老年介护服务起步晚,相关行业标准及规范不完善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从国家政策和立法层面予以保障,建立老年介护行业标准。建议人社部、民政部在《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及教育部“1+X”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基础上,加快制定养老护工职业认定标准及服务边界。建议民政部加强行业准入资质管理,加快推动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老年照护、养老护工等老年介护行业中不同职业资格鉴定的管理与衔接互认,最终对介护这一涉及范围较广的社会民生问题给予立法保护。
(二)明确老年介护行业定价标准。建议民政部参照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指导价格,制定科学合理的老年介护行业服务定价标准及参考服务内容,逐步将失能失智老年人入住医院、或享受居家上门的不同类型生活照料及医疗护理,部分费用清单纳入医保体系,由社会和家庭合理分摊老年介护费用。
(三)加强老年介护行业的社会监管。建议民政部尽快制定老年介护行业服务规范指南和服务质量动态评估监督机制。依托全国征信系统及各地卫健信用信息系统,归集老年介护从业者基础信息、失信信息及风险提示信息等,建立健全老年介护从业者信用档案,加强对从业者的信用管理。
(四)完善老年介护培训考核体系。建议教育部鼓励高水平职业院校,对标国外先进经验,开展老年介护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产教融合,加强各培养层次有序衔接,推动院校之间实施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在非学历培训方面,针对不同类别、不同级别老年介护人员职业发展需要,适时出台《老年介护员培养操作细则》,优化完善课程培训体系、实践实训体系和培训考核标准。同时,建议在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中,将失智老人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