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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弘法寺义工义工行为规范返回

2009-04-02 11:28:35 来源:弘法寺 浏览量: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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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工行为规范
 
1.义工团义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公约,在奉献中净化心灵,在利他中圆满人生。
 
2.义工必须格尽职守,互相配合,服从管理,共同完成弘法寺义工团建设事业。
 
3.凡是参加义工活动者,必须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支持,有损义工团形象,经批评教育屡次不改者清退。
 
4.对佛、法、僧从内心生起恭敬,发心为利益众生而护持正法,弘扬正法而作义工。
 
5.主动参加义工培训和学习,培养自己的正知正见,明白为什么要作义工?如何做好义工?
 
6.要有整体观念,学习服从,配合,对上要恭敬服从,对中要沟通配合,对下要关怀引导。
 
7.进入寺院必须遵守寺规,不允许在寺院内大声喧哗、吸烟、嬉戏玩耍。
 
8.着装必须整洁朴素,女众进入寺院不得穿裙装及袒胸露背、无袖的衣服。
 
9.不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僧众住地。
 
10.惜福习劳,不损坏、浪费、占用寺内财物。
 
11.不允许在寺院以及义工团内进行化缘、传销等活动。
 
12.注重威仪,参加活动时,穿统一制作的义工服,佩戴义工工牌,如决定不参与义工团工作者,须退回义工服及义工工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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